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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局药品安全问题 须更多借力“互联网+”
2019-03-20

刚刚过去的315,央视曝光一些实体药店存在药师挂证等乱象,从而导致处方药不凭处方就可购得,引发各界热议。分析人士指出,面对售药乱象,不仅要从制度及监管层面予以介入,互联网等技术手段的介入也成为当务之急。

  根据央视记者的暗访,重庆市一些药房在挂出“药师不在岗”的牌子时,药房工作人员仍向记者推销处方药。一家药店负责人坦陈,挂证现象在该地药店非常普遍。市民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仍可以轻松购买处方药,给药品安全埋下隐患。

  这让人不由想起近年来各界围绕网售处方药的争议。一些人曾以网上能购买到处方药为由声称,网售处方药一旦放开,会造成极大药品安全隐患。但随着越来越多实体药店违规售卖处方药乱象的曝出,围绕是否应放开网售处方药的争论已无意义。

  事实上,网购处方药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公众对于网购处方药的需求巨大。尤其对于慢病患者和罕见病患者来说,互联网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性。《财新》杂志曾以慢性病乙肝为例指出,患者在长达一年以上的门诊治疗期内,每次挂号只能开少量药。吃完了再去医院复诊开方,令不少患者感到不便,这也是很多患者选择网络购药的重要原因。而对于一些地处偏远地区的罕见病患者,互联网更是给他们提供了一个便利购药和比价渠道,使前者免于远程跋涉之苦。

  数据显示,虽然目前药品销售渠道主要集中于医院终端以及零售终端(占比约8:2),网络终端(非处方药)仅占极小一部分,但就这很小一部分,2015年底药品B2C行业规模也在150亿元左右。

  针对巨大的公众需求,一味的禁止解决不了问题,相反,互联网全程留痕、可追溯的属性,可以帮助政府加强监管,从而更有效地保证药品安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院协会副会长方来英就指出,应尽快对全品类药品赋码溯源,同时建立国家统一标准的全品类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可从根本上助力包括疫苗在内的药品安全问题的解决。

  与此同时,通过网络药品经营者对于处方价格等信息的展示也有利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在减少交易成本、提高效率、促进信息公开、打破垄断等方面发挥作用,民众是最后的受惠者,同样有利于“健康中国”战略的推进。

  对于互联网+药品零售的布局,中国政府已有所动作。今年年初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具备处方药销售信息与医疗机构电子处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条件,能够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购买处方药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这意味着,网售处方药或将开禁,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参与监管,将成为政策未来的方向。

  毋庸讳言,新技术的推进过程中,必然面临一系列新挑战,但这构不成止步的理由。政府可以采取有条件、分步试点,在创新智慧监管的情况下,在推进制度创新的同时有效保证药品安全。

  “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政府部门应尊重市场的主体地位尽量为市场主体创新和激发市展活力造宽松、包容的环境,市场也必然投桃报李,将会培育和创新出更多“互联网+医药服务”新兴业态和模式,推动着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并最终让患者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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